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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██████重申請落實生病不上學及腸病毒相關防治工作██████ | 公告人 | 公告日期 | 類型 | 剩餘天數 | 點閱數 | 衛生組長 | 2024-12-05 19:13:02 | 政令宣導 | 7天 | 78 | 內容 | 重申請貴校持續宣導落實生病不上學及腸病毒相關防治工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12月3日桃衛疾字第1130115713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數據顯示,第47週(11月17日至11月23日)全國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平均罹病率高於前三週平均值,請貴校(園)持續關注校園疫情變化、加強學童個人衛生習慣並落實下列腸病毒防治措施:
(一) 提供教托育工作人員、學生與家長正確之腸病毒相關知識。
(二) 洗手台放置洗手乳或肥皂等洗手用品,並教導幼童正確洗手步驟及洗手時機。
(三) 現仍處腸病毒流行期,建議校園或機構內可改用1,000ppm濃度漂白水並增加消毒頻率,尤其需加強幼童經常活動之公共空間及娃娃車等高風險場地。
(四) 如校園及機構內出現腸病毒個案,建請暫緩跨班活動直至疫情趨緩為止,如遇放學時間等無法避免跨班接觸時,請輔導幼童配戴口罩並遵守咳嗽禮節。
(五) 落實生病不上學,感染腸病毒之幼童應以發病日起算,請假在家休息 7 天,以減低傳染的機會。
(六) 學校及機構如有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、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感染(含疑似感染),應於發現或知悉病童時起48小時內,至「桃園市學校暨機構傳染病通報系統」完成通報作業。
(七) 自4月22日起本市符合「桃園市腸病毒防治措施」第5項規定,全市行政區校園及機構須執行1127停課標準(同1班級1周內有2名腸病毒病童時,該班停課7天),執行至脫離流行期為止。
三、 相關宣導影片可自行運用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MONzrW)或至疾管署下載(網址:https://www.cdc.gov.tw/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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