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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函轉教練違反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案 | 公告人 | 公告日期 | 類型 | 剩餘天數 | 點閱數 | 體育組長 | 2024-04-08 19:48:14 | 一般公告 | 140天 | 88 | 內容 |
一、 |
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3月13日府體競字第1130062372號函、113年3月13日府體競字第1130063721號函及113年3月13日府體競字第1130063725號函辦理。 |
(一) |
射箭協會於113年2月5日召開「113年第1次紀律委員會」,會議審議確認謝O翰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11款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文第2項第1款規定,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。 |
(二) |
拳擊協會於113年2月1日召開「第13屆第3次紀律委員會」,會議審議確認賴O輝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7款、第12條,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各級教練證,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,3年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,同時紀律委員會依權限註銷其各級裁判證及3年不受理其參加各級裁判資格檢定。 |
(三) |
籃球協會於113年1月24日召開「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3屆第11次紀律委員會」,會議審議確認李O慶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2款,犯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」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、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,決議依本辦法第4條規定,註銷其C級教練證,並終身不得再考。 |
三、 |
本案請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,倘需教練明確資訊,請逕洽協會承辦人: |
(一) |
射箭協會:林小姐,電話:02-27216182。 |
(二) |
拳擊協會:賴先生,電話:02-81171467。 |
(三) |
籃球協會:王先生,電話:02-27112283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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